什麼是美國垃圾郵件管制法?
美國聯邦政府於2003年12月簽署了垃圾郵件管制法,明確規定了傳送商業電子郵件的規範,包含下列: 商業電子郵件發送者(指的是非個人或是商業用途者)必須持有收件人的許可證明,寄件人可以利用雙重認證或是登錄表格來取得許可證明。 當寄件人持有收件人自願加入的證明時,也必須驗證使用者的身分。 當必要時,必須能在72小時內提出收件人的許可證明。 必須讓收件人了解寄件人是在哪裡取得他們的資料。 所有取消訂閱的要求必須在10天內生效。 電子郵件使用的網域必須擁有自己的隱私權政策。 寄件者使用的身分以及電子郵件傳送的位址必須真實代表寄件者。 Benchmark Email以及所有的客戶都受到垃圾郵件管制法的約束。垃圾郵件管制法是強制執行的法律,違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即使是不經意地違反法規也會面臨長期調查以及損害商業名聲。 垃圾郵件管制法是電子郵件行銷最好的規範,廣告信件必須予以標明,主旨也必須正確敘述信件內容,此外還必須提供收件者明確的取消訂閱政策。
分析報告 6 八月, 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