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識庫首頁 General Questions 我該如何重新發電子報給名單內的聯絡人?
想重新發送電子報給名單內的聯絡人,以下為操作步驟: 1) 點選[聯絡人群組]索引標籤。 2) 選擇聯絡人群組,並且從中挑選您想要重新發送電子報的聯絡人。 3) 挑選您想要重新發送電子報的聯絡人,然後點選[Quick Send]。 4) 您可以從電子報列表中挑選要重新發送的電子報,點選[儲存及下一步]。如果沒有可使用的電子報,您將無法重新發送。 5) 現在,您可以點選[立即發送]或是自行設定電子報發送的時間。
假如該封電子報已經重新發送給已挑選出的聯絡人,則該封電子報就不會被送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