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識庫首頁 General Questions 在HTML電子郵件中使用CSS語法
一般來說,CSS編碼是放置在個別的CSS檔案中或是在電子報頁首的格式定義(Style Tag)裡,然而這在電子郵件中卻是無效的,大部分的電子郵件客戶端(如YahooMail、Gmail、Hotmail等等)都會自動地移除起始敘述(Head Tag)以及程式主體(Body Tag),這些電子郵件客戶端不會引用外部的CSS檔案,因為它可能會干擾這些系統本身自己的CSS編碼。我們建議把您的CSS編碼和內容放在一起,而不要使用起始敘述(Head Tag)以及程式主體(Body Tag),例如,使用寬100%的DIV而不是使用Body CSS或Head CSS ,下列為參考的例子:
<div style=" font-family: Arial, Helvetica, sans-serif; font-size:12px; color: #BBBBBB; background-color:#EEEEEE;">Your content here....</div>
我們建議您在發送電子郵件前,徹底地檢測您的CSS編碼。一般而言,比較簡單的東西,比如說字體、大小及顏色都是沒問題的;但有一些東西,如DIV及X、Y、Z三軸定位就不全然保證能夠使用,建議您使用簡單的CSS編碼即可,萬一收件人無法下載,至少還可以瀏覽您的訊息。
可惜,您無法像依賴瀏覽器上的網頁一樣,來期待html電子郵件的CSS編碼。